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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清水县白沙镇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信用评价体系,着力打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为各类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信用环境的持续优化,已成为推动全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白沙镇将全镇商户、企业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依托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经营状况、纳税记录、合同履约情况等多维度数据,建立起“一户一档”的信用档案。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信用等级自动评定和动态更新,为信用监管提供精准依据。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打破了信息壁垒,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成为常态。现在,广大商户越来越重视自己的信用记录,主动规范经营行为。信用评价体系突显成效。依托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该镇在市场监管、金融服务等方面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在市场监管领域,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频次,对信用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实施重点监管,既减轻了守信企业负担,又提高了监管效率;在金融服务方面,与当地农商银行建立合作机制,推出“信易贷”产品,为信用良好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信用贷款,有效缓解了融资难题。“通过‘信易贷’获得了贷款,正好赶上销售旺季,解决了资金周转困难。因为平时注重诚信经营,贷款利率还比普通贷款优惠不少。”从事产品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对此深有感触。诚信文化氛围日渐浓厚。白沙镇多措并举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定期组织“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活动,通过典型引路,引导市场主体见贤思齐。同时,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信用知识和诚信典型事迹,营造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已履行相关义务、纠正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帮助其及时修复信用记录,重拾发展信心。优化营商环境没有终点。在信用建设的推动下,白沙镇市场主体活力持续迸发,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正朝着高质量发展目标稳步迈进,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专栏 诚信文化2026-03-16 -
为深入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雷锋精神与诚信教育深度融入校园。3月5日开学伊始,区科技工信局联合灞桥区纺织城小学高科分校,以“学雷锋、讲诚信、树新风”为主题,举办特色开学典礼暨诚信宣传进校园活动,全校师生300余人参加。活动在庄严的升旗仪式中拉开帷幕。校长首先致辞,勉励全体师生以新学期为新起点,将雷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诚实守信作为立身之本、成长之基,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担当的新时代好少年。随后,区科技工信局信用工作人员及志愿者代表受邀上台宣讲,围绕“雷锋精神与诚信品格”,用生动鲜活的革命先辈守信践诺故事、身边榜样事迹,向同学们阐释诚信的时代内涵,并引导大家从日常小事做起:答应的事认真做到、作业独立完成、犯错勇于承认、借物及时归还,以实际行动践行诚信、传承雷锋精神。现场互动热烈,同学们积极分享感悟,在心中播下“知信、守信、用信”的种子。典礼现场还设置“诚信雷锋先锋”表彰环节,为品学兼优、践行诚信与志愿精神的学生代表颁奖,以榜样力量带动全体同学崇德向善、恪守诚信。活动创新采用“拆盲盒·认领雷锋精神”趣味形式,同学们通过抽取任务盲盒,“将‘乐于助人、言行一致、勤俭节约、团结友爱’等雷锋精神具象化为可践行的日常行动”,让诚信教育更接地气、更具活力。此次活动是灞桥区扎实推进诚信文化进校园、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区科技工信局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诚信理念走进校园、融入家庭、覆盖社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信用灞桥、文明灞桥注入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专栏 诚信文化2026-03-11 -
为弘扬诚信美德,营造“人人讲诚信、事事守诚信、处处有诚信”的社区氛围,切实提升居民诚信意识,筑牢社区和谐根基,近日,金城社区以“诚信进万家,幸福你我他”为主题,开展诚信宣传活动。社区工作人员结合居民日常生活场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拆解诚信的内涵与时代意义,选取邻里相处、消费维权、借贷往来等贴近居民生活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失信行为对个人、家庭及社区的潜在危害,细致分享诚信做人、诚信处事的实用技巧,循序渐进引导居民树立“诚信为本、守信光荣”的价值观念。互动问答环节中,居民们踊跃举手、积极参与,主动分享自身遇到的诚信相关困惑,工作人员耐心倾听、细致解答,现场交流氛围热烈融洽,让诚信理念真正入脑入心、落地生根。此次诚信宣传活动,不仅丰富了居民的诚信知识,更引导居民自觉践行诚信规范,主动参与到诚信社区建设中来。下一步,金城社区将持续把诚信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通过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诚信之风浸润社区每个角落,筑牢社区文明和谐根基。
专栏 诚信文化2026-03-06 -
任城区围绕“正民风、聚民力、惠民生”,推出系列“信用+”治理模式,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新格局。近日,李营街道“信用+公益集市”暖心开市。现场设置了信用宣传、产品展销、公益兑换、人社政策咨询等多个功能区,搭建便民惠民信用应用新场景。任城区李营街道任旺社区居民潘红岩:“我今天用信用积分换了一袋洗衣液。这个积分就是2025年参加咱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攒的。咱平时在社区里做点服务能加分,还能兑换实实在在的东西。我觉得挺好的,让大伙觉得讲诚信、做公益不白干,有回报、更有面子!”任城区李营街道任旺社区信用商铺负责人韩永:“我们店铺做生意一直坚持诚信经营、顾客至上。咱们在街道中获得的信用比较高一点,顾客对咱们更加信任,生意也就更加地红火了,我们感受到了诚信带来的好处,以后会更加地坚持诚信经营。”任城区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探索建立更为科学完善的积分管理与长效运行机制。目前,任城区共开放240余处悦享小院、信用超市,评定4000余家“诚信示范商户”,设置“信易医”“信易游”“信易购”等30多个激励场景。
专栏 诚信文化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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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图解信用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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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图解信用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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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图解信用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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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住建委、市城管执法局发布了《长三角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用联合惩戒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长三角区域行政执法协同化发展。在失信信息公示期内采取包括在一定范围内共享公示失信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列为本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参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组织的评先评优资格等9项联合惩戒措施。详见↓
专栏 图解信用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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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资料下载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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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资料下载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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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1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9号 2010年年12月27你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doc 国食药监办〔2012〕19号 2012年8月13日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doc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2014年年7月4日 4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 2014年年8月7日 5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doc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 2014年年8月19日 6 海关总署公告.doc 总署公告〔2014〕82号 2014年年11月18日 7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doc 工商总局令第83号 8 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doc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 2016年年4月16日 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管理的通知.doc 安监总办〔2016〕41号 2016年年4月26日 10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交办公路[2017]8号 2017年年1月17日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2017年).doc 法释〔2017〕7号 12 印发关于加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发改财金规〔2017〕460号 2017年年3月9日 1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安监总办〔2017〕49号 2017年5月9日年 14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国统字〔2019〕33号 2019年3月20日 15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国统字〔2017〕98号 2017年6月30日 16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安监总厅2017〕59号 17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市场主体 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国能发资质〔2017〕37号 2017年年8月1日 1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人社部规〔2017〕16号 2017年年9月25日 19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doc 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 2017年年10月30日 20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doc 民航发{2017〕136 号 2017年年11月6日 2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行为开展联合激励的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安监总办〔2017〕133号 2017年12月7日 年 22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建市[2017]241号 2017年年12月11年 2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doc 2017年第48号 2017年年12月26日 24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doc 发改办财金〔2018〕87号 2018年年1月19日 25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和激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交办水〔2018〕11号 2018年年1月19日 26 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doc 民政部令第60号 2018年1月24日年 2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doc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 2018年年2月1日 28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发改运行规〔2018〕233号 2018年年2月3日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doc 海关总署237号令 30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工信部信管〔2018〕54号 2018年3月7日 31 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办字【2018】31号 32 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doc 财会〔2018〕9号 2018年年4月19日 33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文旅市发〔2018〕30号 2018年年6月19日 34 认监委关于发布《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失信管理暂行规定》的公告.doc 2018年第30号 2018年7月6日年年年 35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2018年8月9日
专栏 资料下载2019-09-17 -
附件:企业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doc
专栏 资料下载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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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就能“修复”不良征信?千万别信!今年6月14日是全国第15个“征信记录关爱日”,在这个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征信知识普及的日子,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业内人士,起底“征信修复”内幕,并支招金融消费者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征信。 有偿“修复”征信?诈骗案例不少 信用卡逾期被记录在个人征信中,有可能影响将来的借款,该怎么办?河南永城的郭某选择了“征信修复”。郭某通过微信认识了刘某,刘某得知郭某欲借贷款,谎称能帮郭某清除信用卡逾期的征信记录,让郭某通过微信向其转账16000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关于此案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刘某将16000元退还给郭某。最终,刘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郭某的征信显然没能修复。裁判文书网上,类似案例不在少数。日前,江西抚州首例以“征信修复”为诈骗手段的诈骗案在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落槌,吴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吴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后,吴某某不服,向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目前公开的报道来看,凡是提到“征信修复”的都是以帮助借款人消除不良信用记录、修复个人信用为幌子的诈骗行为。人民银行多次明确提醒,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这种说法,勿信征信“铲单”“洗白”等广告或骗局,避免上当受骗、财产损失以及个人信息泄露。 起底“征信修复”“征信洗白”骗局 随着征信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个人信用状况已经成为居民的“经济身份证”。良好的信用记录好处多多,而经济生活中,不良征信则可能让人“寸步难行”。正是因此,打着“征信洗白”“征信修复”旗号的虚假宣传和诈骗套路开始涌现,目的是骗取个人信息和资金。 普通人是如何走入“征信修复”“征信洗白”骗局的?骗子常用的套路又有哪些?法律人士和征信业内人士起底了这些套路。 从目前披露的案例来看,绝大多数的套路都是以“征信修复、洗白、铲单”为名义,通过互联网论坛或者微信等渠道发布广告,声称花钱就能修复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信用报告。但在收取高额费用后,多数骗子直接失联。也有一些案例显示,部分黑产中介教唆金融消费者以“非恶意逾期”进行无理申诉,或运用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意图修改不良信息,在修改失败后拒绝退款或直接失联。 “(有人还)通过伪造材料投诉金融机构等手段,威胁金融机构修改信用报告、减免相关债务。”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介绍,无论以哪种形式,其目的都是通过违法违规手段,以帮助借款人“减免息费”“重组债务”“修复征信”等为名义,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如果未达目的,可能将借款人相关信息进行转让和售卖。 网络中更有甚者以“开班授课”“征信咨询投诉甚至代理”等形式传授“征信修复”相关课程,同样是骗局。“总之沾上‘征信修复’四个字,基本上都是诈骗行为跑不了。”有业内人士特别提醒,如果将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及信用报告提供给黑产中介,不仅会被骗取钱财,也可能面临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危险,甚至不法分子会利用非法所得的个人信息再次进行借贷行为。 相关诈骗行为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今年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关于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重点整治假借“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招摇撞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信用报告如有错漏可申请“征信异议” 采访中,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相关人士重申,征信系统根本不存在所谓的“修复”,其实是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主体对征信政策法规不了解,故意混淆“征信异议”的概念,以欺骗手段达到非法牟利目的。事实上,征信不可“修复”但是需要爱护。 如何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给出如下建议:如实填报信息,如有变动,第一时间告知银行更正;谨慎选择还款方式,记录还款日期,按时足额还款;妥善保管身份信息,防止身份盗用;定期查询征信报告,及时通过征信异议予以纠错。业内人士也建议金融消费者量入为出,不过度负债,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如果在实际生活中,发现自己已经有不良征信信息应该怎么办?有业内人士也进行了支招。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征信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五年;超过五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发现逾期,应第一时间补齐还款,重建良好信用记录;信用报告只是客观的信息记录,不是银行获取个人信用的唯一来源,也不是银行信贷决策的唯一依据,能否获得信贷可咨询相关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方面提示,如果认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存在错误或遗漏,可以向征信机构或者相应信贷机构提出征信异议申请,要求依法予以更正。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申请是唯一处理信用报告错误、遗漏信息的途径。 值得留意的是,征信系统的数据修改或者删除都需由业务发生的信息提供者发起,经过严格的审批以及操作流程,征信系统会全程自动记录操作流程。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权擅自修改删除真实无误的信用记录。《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也明确征信机构不得以删除不良信息或者不采集不良信息为由,向信息主体收取费用。
专栏 风险提示2022-06-21 -
“个人征信报告修复价格,一条1000元至2000元。如果修复不成功,可以退款。”当你因征信记录上有逾期信息而发愁时,恰好有人打出这样的广告宣传,你会相信吗?在大数据时代,一部分机构或个人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利用银行与征信报告主体的信息差,混淆征信异议、信用修复概念,以“征信洗白”“征信修复”为噱头,形成一条集征信修复培训、加盟代理、个人信息售卖于一体的灰色产业链。 近年来,由于信息主体的修复需求旺盛, “征信修复”市场非常火爆。而所谓的“征信修复”不是一种正规的征信权利救济路径,并不被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认可。尽管《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赋予了信息主体针对错误、遗漏征信信息的异议权,但这种异议只是纠错程序,对本不该记载的错误信息或漏记信息进行修正,而非对信用污点进行事后修复。况且,只有经征信机构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实有误、遗漏的,才能被予以更正。 然而,一些机构或个人以牟利为目的,把征信异议包装成商业性质的征信修复,忽悠信息主体,甚至通过一些违法失信的手段滥用征信异议权利,让征信异议变了味,走了形。或许,一些信息主体得到了想要的信用修复结果,但这种结果很可能是靠伪造数据、虚构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甚至是通过恶意投诉、施压银行等征信机构得来的。如果因银行等征信机构审核不严、无底线地对投诉让步“修正”数据或辅助造假,致使有问题的信用被“修复”,那么征信报告或征信惩戒机制就被注入了水分,在某种程度上失去其真实性,征信的公信力也会受到损害。这不仅会影响征信管理秩序、妨碍征信管理公平,也会直接降低征信管理的社会效果,产生一系列负面效应。比如,征信报告被广泛应用于商业银行贷款、申请信用卡、升学就业、人才引进、积分落户、高消费等多个领域,一旦问题信用被虚假修复、违规修复、不当修复,就会给相关应用领域埋下隐患,增加风险,影响到相关环节或行为的准确性、公正性、公平性,让一些人得到不应该得到的机会,享受不该享受的便利。实际上,以弄虚作假、恶意投诉等手段实施“征信修复”的服务机构、个人以及信息主体,已经触碰了法律底线、诚信底线,不仅可能面临民事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刑事责任,还会给己方的信用增添了新的问题和污点。 作为一门生意的“征信修复”很容易对征信构成二次损害,对此,社会各界需严加警惕和防范。公民、企业等信息主体应该增强法律意识、诚信意识,不要走“征信修复”的旁门左道,而要准择走征信异议的合法路径。银行等征信机构有必要加强对征信相关规则的宣传,畅通多元化征信异议路径,引导信息主体合理行使异议救济权。同时,对信息主体易出现违约问题的还贷、消费等环节,积极进行风险警示,做好常规常态的信息提示,从源头减少失信行为。相关监管部门还应加大对虚假征信修复、违规征信修复的监管查处力度,提高其违法违规的成本,打掉这一灰色产业链条,为征信管理与应用营造良好的环境。
专栏 风险提示2022-01-18 -
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网络水军……在这些严重危害网络安全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背后,有一批人悄然为其打下“地基”,提供“秒拨IP”服务。云南近期对一起“秒拨IP”黑产案作出宣判,该案犯罪团伙利用掌握的大量宽带,短时间内制造百万量级IP(网络地址)形成“IP池”,绕开正常IP限制,令警方难以追查。目前,此类现象依然面临着取证难、法律惩处力度不足等难题。 反侦查措施堪比谍战片 外观简陋,内部却集中着许多高科技设备:门口设置门禁报警系统,有人闯入手机上就会进行提示;房间内安装360度远程智能摄像头,实时监控安全情况;几台电脑使用的是遥控WIFI智能插座,随时可以自动重启虚拟服务器并将电脑格式化……这不是谍战片里的镜头,而是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提供“秒拨IP”服务的机房。 “该团伙的反侦查意识之强、技术手段之高,是我们从未遇到过的。”云南省公安厅网安总队一处处长杨兴南说,“秒拨IP”犯罪仍属新类型犯罪,为顺利侦办,云南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对全省网安民警进行多次培训,甚至组织技术、法律专家对“秒拨”技术原理和窝点反侦查措施等进行研究。 2020年,云南警方陆续接到多起涉赌涉诈案件协查线索,循线追查到汇鼎公司设立在楚雄州的机房后,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秒拨IP池”。云南省公安厅网安总队民警陈跃海介绍,“秒拨IP”利用的是家用宽带上网每次断线重连就会获取一个新IP的原理;犯罪团伙掌握了大量宽带线路资源,短时间内制造海量IP形成“IP池”,少则十万量级,多则百万量级,从而绕开正常IP限制策略,让警方难以追查到真实IP。 当年9月,云南省警方统一行动,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及行业“内鬼”共34人。法院审理查明,该团伙违规开展虚拟公共互联网代理访问服务和宽带转租业务,为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团伙所涉网络设备关联出多起网络赌博案、电信诈骗案。 “秒拨IP”成犯罪基础设施 在这起案件中,主犯赵某有一个令人吃惊的身份:某公安局民警。数年前,赵某在办理一起非法经营电信增值业务案时与嫌疑人胡某某结识,案子还没办结,两人就商量起了搞电信增值业务的事。2018年,两人合伙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成立了汇鼎公司,取得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但赵某却在全省下了一盘大棋:自己负责管钱并在全省选取IP资源丰富的县区,安排手下在选好的县区租房、办理宽带入户手续,胡某某负责办证、购买安装设备以及在后台掌控各窝点运行,技术骨干徐某某负责维持设备正常运行,还有人负责以公司法人、股东身份接受和应付日常检查、调查处理等。不到两年半时间,这个分工明确、合作高效的团伙一共在云南16个州市开通宽带账号150个,设立机房31个。 网安民警介绍,当前,“秒拨IP”黑产仍在不断扩大IP资源的地域覆盖范围,部分平台甚至可以提供韩国、美国等IP资源。 “秒拨IP”使用周期结束后,难以区分秒拨IP和正常用户IP,单台秒拨机可使用全国上百个地区的IP资源,而使用者不一定身处何地,导致其隐蔽性强、溯源难。其后果一是大规模占用网络资源,扰乱网络安全秩序;二是成为滋生各类网络违法犯罪的土壤、严重危害网络安全。 在“秒拨IP”黑产的最上游,是非法广告推广、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网络水军等网络犯罪活动。河北群众周某某被诈骗近4万元、广东群众杨某被诈骗8万余元……赵某团伙经营的窝点中,仅云南红河州建水县的窝点就已关联6起电信诈骗案件,其他窝点网络设备产生了多少犯罪案件,难以查清。 犯罪成本低、打击难度大,监管亟待加强 该案折射出警方打击网络犯罪面临的诸多困难,其中最大制约是司法惩处力度不足。云南省公安厅网安总队法制监督室负责人康鑫介绍,目前类似该案这样为网络犯罪提供工具的,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这两项罪名的刑期均为“三年以下”,与其产生的危害相比,犯罪成本显然太低。如不加重司法惩处力度,长此以往,此类犯罪可能“越打越多”。 同时,认定这类犯罪又存在着较高标准。以上述两项罪名相关司法解释为例。一是要“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嫌疑人是否主观上“明知”在实际办案中很难认定。二是“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即最少涉及3起案件。就此次IP池类案件看,目前仅能从已发生的案件追溯倒查至某“IP池”,但“IP池”中的诸多IP还被利用发生了哪些具体案件,仍无手段能够查实。三是证据上要求半年留存日志、痕迹记录等。但随着违法犯罪分子的反侦查意识越来越强,设定的自动格式化等程序足以毁灭上述证据。 2021年10月23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在网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让基层办案民警看到了希望。他们期盼该法律尽快出台,建议从国家层面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对法律规定的主观上“明知”,通过出台司法解释降低认定门槛,如对搭建“秒拨IP”等犯罪基础设施的人员可考虑直接认定为“明知”。“如果不是用于违法犯罪,普通人谁会用到这些功能呢?”办案人员说。
专栏 风险提示2022-01-18 -
近段时间,一些诈骗分子瞅准了年终奖和各类补贴的发放这个时机,骗术再次“上新”,让一些职工的辛苦钱打了水漂。 “接相关部门通知,本年度社保补贴已开始发放,请于24小时内自助扫码办理,逾期视为放弃!”近日,辽宁大连市民李先生收到一封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发来的邮件,此时距领取时限已不足1小时。他来不及细想,立即扫码办理。 扫码后,李先生进入了名为“2021全国人社补贴申领认证中心”的页面,文中列出了所谓“最新补贴项目”,涉及重大疾病医疗费、购房、生活费补贴等7项内容。然而,按照提示输入身份信息后,他等来的却不是补贴,而是银行卡消费5000元的短信。 李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2021年9月以来,全国多地反诈中心接到报案,不少职工收到“领取补贴”类诈骗邮件,或是通知自行申领工资补贴,或是打着人社部旗号发放社保补贴。年终岁末,招数再次升级,奖金绩效的发放成为诈骗新幌子。 仅靠一封邮件,诈骗分子是如何得逞的?在此类案件中,为降低受害人警惕性,嫌疑人先以技术手段攻破企业邮箱,后以人事、财务部门名义发送假通知,诱导员工填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预留手机号、卡内余额等信息。紧接着,嫌疑人根据银行卡余额确定诈骗的“目标金额”,迅速网购便于变现的充值卡等虚拟物品,并再次套取银行发送的付款短信验证码,从而实现盗刷。 北京星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郝旭东认为,企业邮箱“失守”是导致诈骗的先行条件。他建议,企业应定期检查内部邮箱的登录模式、改设复杂密码、开通安全认证,并提醒员工如遇类似情况,首先要与公司核实。 警方提示广大劳动者,政务服务不会通过邮件形式提醒,凡是遇到不明链接、二维码务必谨慎操作;作为到账类交易,领取各类补贴均无须告知卡内余额,如果对方进一步索要短信验证码,基本可以认定为诈骗;当收到“钓鱼”邮件时,应积极向反诈中心举报,一旦遭遇网络诈骗,要保存好交易记录等证据材料,及时报警求助。
专栏 风险提示2022-01-18